為什么成功的老板手里都有四家公司?你知道是哪四家嗎?一、一家家族公司,注冊資本10萬,不用做任何業務,作為錢袋子用來投資其他項目或者是購買公司需要的東西,免20%的分紅個稅。二、一家有限合伙企業,融資或者是激勵員工,家族公司當有限合伙企業的普通合伙人,即使持股1%,也是百分百說了算,投資人和員工當有限合伙人,只有分紅權,沒有控制權。三、一家主體公司。用來做業務,千萬不要用自然人持股,而是用有限合伙企業控股主體公司,然后把部分業務外包給個體,因為個體沒有企業。所得稅核定后稅負在5%左右,這樣每年100萬就能拿